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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自4月1日起調整為19,047元
基本工資自4月1日起調整為19,047元
基本工資自102年4月1日起調高為19,047元,是日起年滿16歲以上受僱於一定雇主全時工作之被保險人,依現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勞(就)保月投保薪資應適用第2 級金額19,200元,為保障勞(就)保被保險人權益,本局自是日起將原月投保薪資為18,780元且年滿16歲以上受僱於一定雇主全時工作之被保險人(不包括童工、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部分工時人員、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被保險人、職業工會及漁會會員被保險人)投保薪資逕予調高為19,200元。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可至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首頁「其他便民服務」之「保險費分擔表」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