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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檢舉非法工作或行蹤不明外勞、非法雇主、非法仲介 檢舉獎勵金最高7萬元
勞動部為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的雇主、仲介及行蹤不明外勞,修正「民眾檢舉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獎勵金支給要點」規定,將查獲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屬實者之案件檢舉獎勵金額度,由原先最高獎勵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提高至7萬元,並自104年9月11日實施。
勞動部表示,設置檢舉獎勵金目的是為了遏阻非法聘僱、非法媒介以降低外勞行蹤不明情形,依獎勵金要點檢舉查獲對象分為非法雇主、非法仲介及非法工作之外國人而發予不同額度獎勵金。
同一檢舉案件如同時查處有違法外國人、違法雇主或違法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個人者,任二個競合以上之案件,依上開認定原則,擇其最高金額之項目,核發檢舉人檢舉獎勵金,同一案件不得重複支領其他獎勵金。至於,剛好有數人共同檢舉同一違法案件,經查獲屬實,其獎勵金應平均分配;數人先後檢舉同一違法案件,經查獲屬實,獎勵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辨其先後時,平均發給檢舉人。
勞動部再次呼籲雇主應合法聘僱外勞,並善盡外勞生活照顧責任,以避免觸法及發生外勞行蹤不明情形;鼓勵民眾踴躍提出檢舉,不僅可降低非法聘僱、非法媒介及外勞行蹤不明情形,以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及社會安定外,並可獲得高額檢舉獎勵金,可以說是一舉數得。
檢舉對象、人數、獎金對照表 自104年9月1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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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從事非法工作之外國人 (每案2000元) |
檢舉 行蹤不明外勞 |
檢舉 非法雇主 |
檢舉非法媒介 (仲介或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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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 |
5千元 |
1人 |
1萬元 |
1人 |
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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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人 |
1萬元 |
2~4人 |
2萬元 |
2~4人 |
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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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人 |
1萬5千元 |
5~7人 |
5萬元 |
5人 以上 |
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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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人 以上 |
2萬元 |
8~10人 |
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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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 以上 |
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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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檢舉人係指本國人或合法入國居(停)留者,惟不包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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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勞動部/新聞稿
※免付諮詢專線:0800-085151
※法規內容:勞動部令/勞動發管字第1040509797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