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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台商回台投資 有條件提高外勞配額 防低薪 擬設員工百人且薪資須達3萬元

 

歡迎台商回台投資 有條件提高外勞配額

 

防低薪 擬設員工百人且薪資須達3萬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九日臺北報導】針對歡迎台商回台投資,根據2次跨部會討論後,初步共識除協助本勞招募與訓練,搭配現行外勞3K5級制與附加案制度外,符合特定產業資格者如智慧產業,且同時符合員工人數100人以上以及整體員工薪資達3萬元以上的兩項門檻,擬有條件再給10%外勞配額,最高仍以40%為上限,並同意給予預核制,一年內補足本勞人數。

     對於此次外勞政策鬆綁,須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該標準必須經過預告程序;國發會尚須再召開一次會議作最後定案,確定投資台灣額度、雇用台灣員工數量,和薪資水準,預計年底前出爐。

 

鬆綁外勞需預告修標準

國發會再開會年底出爐

 

     行政院長賴清德8日召開專案會議指示,國發會應提供客製化單一窗口服務,並以創新做法滿足廠商用地需求、充裕企業所需人力,以及協助台商快速融資。產業人力方面,在優先促進本國勞工就業原則下,請勞動部研議適度放寬外勞機制,並考量返台廠商及本土廠商應一體適用。另請經濟部掌握返台廠商所需人力,以利後續勞動部及教育部辦理供需媒合、人才培育。

     賴揆表示,由於製造業可創造優質機會,並帶動包括服務業在內的各產業部門發展,因此各國政府皆致力推動製造業回流,這次美中貿易衝突創造了台商返台的需求,請各部會務必化被動為主動,主動解決廠商提出的需求,並把優質台商吸引回來,以促進產業升級轉型,同時,透過台商回流帶動本土產業共同發展,重塑產業供應鏈完整性,進而提升經濟成長動能。

     國發會研擬「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草案)」,國發會已於10月25日、11月6日邀集經濟部、科技部、勞動部、內政部、陸委會、金管會、財政部、教育部等部會討論,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共同討論土地、水電、人力、人才與資金等面向之措施,積極協助台商回台投資。

     因外勞屬於補充人力,台商回流缺工,勞動部配合作法是將先輔導本勞就業,或是協助職訓等促進本勞就業方案,若有引進外勞需求,產業外勞依現行規定採行業別、製程決定3K5級制,核配比率從10%至35%不等、常態開放的模式不變,如人力還是不夠,廠商可以附加就安費方式增加5%至15%外勞配額,每名外勞每月多付3千到7千元,外勞上限40%。

 

外勞核配上限維持4成

放寬擬設3年落日期限

 

        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草案)是由國發會擔任窗口,有消息透露指出,配合台商回台投資的人力需求,除協助本勞招募與訓練外,對於外勞人力補充則有條件給予,經過2次跨部會討論後初步共識是員工人數達100人以上,整體員工勞保投保薪資平均達3萬元以上,除現行3K5級制以及5%至15%的附加案,將額外再多給予10%配額,不過上限仍維持在40%,額外給予的10%,每名外勞需多給付就安費7千元;該方案將會有設定3年的落日期限。

     舉例說明,A公司其外勞核配比率為20%,附加案可多聘15%外勞,若人力還是不足,該公司又符合國發會指定產業,員工人數與薪資皆符合上述規定,經工業局審核同意,就可額外再多聘10%,每名外勞需多付就安費7千元,但上限為40%,因此A公司可額外再多聘5%外勞。

     由於台商剛回台投資設廠,本勞人數恐無法一下補足,因此給予「預核制」,也就是本勞人數不足下可先給一定比例外勞配額,一年內須補足本勞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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