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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公布勞基法違法名單 17家上榜
新北公布勞基法違法名單 17家上榜共28件違法 違規內容以加班費最多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今年第六波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單,保全公司就有4家,此外也有製造業、營造業、醫療院 所,以及人力資源公司達到公布名稱的條件。勞工局表示,這次有14家事業單位重複違反勞動基準法同一條文規定,另有3家於同一期間內違反多條勞動基準法規定,共計有17家。
這次違法名單中,有保全公司同時違反6條為最多,一家人力資源公司第三次違反規定而遭公布名稱。
勞工局表示,今年9月至10月間共實施勞動條件檢查387場次,裁罰251件,而這次17家公布名稱的違法企業,總違法件數28件。
違規內容,以違反第24條「未依法給予加班費」共計12件,佔43%為最多,其次為第32條第2項「正常工作時間包含加班,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共有5件,佔18%。4家違反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給付」。第36條「每工作7天應有1天作為例休」及第39條「例休、特休、國定假日薪資未依規定照給」的違規則各有2件。
勞工局說明,這次同時出現6項違規的保全公司,以勞工服裝不整為由記過,並自當月工資扣除一定金額,造成工資未全額給付;另外有勞工連續出勤13天及17天,未給例假休息。因保全業屬於第84條之1的適用行業,但未依規定與勞工簽訂約定書並送備查,而違反單月加班總時間超過46小時的規定。
此外,同一條文違反第四次的事業單位,對於勞工單日工作超過8小時部分,一律給予補休,未讓勞工有加班費請求權,也被認定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