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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防制人口販運宣導】

【防制人口販運宣導】

【防制人口販運宣導】

生命都應該被平等對待 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

 

一、何謂人口販運:

指意圖營利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蔽、媒介、容留國內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二、防制人口販運通報:

有下列情形即可能觸犯人口販運法:

1.使未滿18歲之人,經他人媒介從事性交易者。

2.使他人從事勞力剝削的工作,遭摘除器官者。

3.使他人身體遭受暴力或有被虐待之跡象者。

4.扣留他人居留證或護照者。

5.限制他人自由,使人無法任意離開或出入均有他人陪同、無法任意與他人通訊者。

6.教導他人接受司法警察人員詢問之證詞者。

7.苛扣他人薪資或性交易所得遭到不當者。

8.其他有可能使他人遭受人口販運之跡象者。

 

☆注意周遭生活,防制人口販運!!

如有發現上述情形,請馬上撥打防制人口販運通報專線:

022388-3095 (移民署)110(警察局)1955(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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