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防制人口販運宣導】
【防制人口販運宣導】
【防制人口販運宣導】
生命都應該被平等對待 捍衛人權打擊人口販運
一、何謂人口販運:
指意圖營利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蔽、媒介、容留國內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二、防制人口販運通報:
有下列情形即可能觸犯人口販運法:
1.使未滿18歲之人,經他人媒介從事性交易者。
2.使他人從事勞力剝削的工作,遭摘除器官者。
3.使他人身體遭受暴力或有被虐待之跡象者。
4.扣留他人居留證或護照者。
5.限制他人自由,使人無法任意離開或出入均有他人陪同、無法任意與他人通訊者。
6.教導他人接受司法警察人員詢問之證詞者。
7.苛扣他人薪資或性交易所得遭到不當者。
8.其他有可能使他人遭受人口販運之跡象者。
☆注意周遭生活,防制人口販運!!
如有發現上述情形,請馬上撥打防制人口販運通報專線:
(02)2388-3095 (移民署)、110(警察局)、1955(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