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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勞動部呼籲雇主應落實移工防疫措施

防範「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勞動部呼籲雇主應落實移工防疫措施

        為加強移工防疫安全,勞動部提醒雇主應善盡照顧移工生活照顧責任,提供相關防疫資訊及措施,勞動部並將持續透過接機服務、外語廣播、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1955 簡訊等多元宣導管道,以移工母語向其宣導防疫資訊。

 

        勞動部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案例持續增加,為防範肺炎疫情,提醒雇主應善盡生活照顧責任,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規定,雇主應辦理職前講習,提供移工衛生健康法令及資訊,以及善盡保護移工人身安全等責任。

 

        對於移工如需出入醫療院所,包含前往醫療院所照顧被看護者或陪伴就醫,雇主應提供口罩供移工使用,並提醒移工全程佩戴及每天更換,若破損或弄髒則應立即更換,另一般外科口罩即可阻擋大部分病毒;如移工外出至人多或密閉場所,應做好咳嗽戴口罩、肥皂勤洗手、少去傳統市場、醫院等人多場所、避免接觸野生動物、禽鳥等。

 

        如雇主未善盡前開管理責任,經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應處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許可,及管制2年不得再申請移工。

 

        為加強向在臺移工宣導防疫安全,勞動部自120日起將多國語(含中文、英文、印尼文、越南文、泰文等語言)的防疫注意事項,置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進行宣導,並於127日起透過勞動部移工入境接機服務,向入境移工辦理防疫宣導,並同步透過外語廣播節目向移工宣導;此外,勞動部已於今(1/29)日運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發送防疫資訊簡訊給移工,並將儘速發函請仲介公(協)會及各大工商團體,提醒雇主應落實移工防疫措施,並轉知防疫資訊。

 

        勞動部再次呼籲,移工自國外入境時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雇主協助移工主動通報機場檢疫人員;入國14天內如出現疑似症狀,可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或1955專線協助進行通報。

 

        相關多國語「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資訊,請雇主、仲介公司及移工參閱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的最新消息

(網址:https://fw.wd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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