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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就業勞動部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無薪假企業辦訓補助350萬元員工時數120小時
穩定就業勞動部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無薪假企業辦訓補助350萬元員工時數120小時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對就業穩定的影響,勞動部表示,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將《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防治事由納入計畫適用規定,提高補助勞工訓練津貼時數上限自100小時提高為120小時;企業辦理訓練課程的補助訓練費用上限,由190萬元提高到350萬元。
勞動部表示,計畫受理期間自109年2月21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訓練課程辦理期間自受理申請開始至109年12月31日止(以事業單位減班休息期間為準)。
勞動部常務次長兼代理勞動力發展署長林三貴說明,為協助穩定企業經營,避免不當資遣勞工等,勞動部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將由就業安定基金撥5億元預算,協助在職勞工安心安穩工作,且充分利用暫時減少工時參加訓練課程,提升技能。
林三貴進一步說明,凡是經勞資協議實施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並通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的勞工或事業單位,針對這段期間減少工時參加訓練課程的勞工,補助訓練津貼時數上限特別自100小時提高為120小時,每小時比照基本工資發給158元,參訓勞工最高可領到1萬8,960元的訓練津貼;員工訓練津貼與參訓期間勞保月投保薪資,合計不得超過前一年現職之事業單位投保期間最高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至於為協助事業單位利用這段期間提升人力資本,辦理訓練課程的補助訓練費用上限,也從原190萬元提高到350萬元,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等。
事業單位實施訓練課程,應於上午8時至下午8時之間。訓練課程應於勞資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之時段內辦理,故協議書所載縮減工時期間之外者,不在補助範圍內。
林三貴指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接獲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通知後,會主動聯繫各實施減班休息的事業單位,協助勞資雙方申請該計畫;若是企業無意辦訓,員工也可洽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瞭解更多訓練與申請相關資訊。
各分署聯絡資訊:(一)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1306;(二)桃竹苗分署: (03)485-5368#1911;(三)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1502;(四)雲嘉南分署:(06)698-5945#1308;(五)高屏澎東分署: (07)821-0171#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