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補助 相關資料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
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補助 相關資料
一、 政策簡述說明: 近來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國內相關產業(如觀光旅遊業)營運已受影響及 衝擊,事業單位為維持營運,可能採行勞雇協商減少工時以為因應。勞動部 為協助在職勞工安心安穩工作,且充分利用暫時減少工時參加訓練課程,提 升技能,所以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將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防治 事由納入計畫適用規定,並提高對勞工及事業單位的補助。
二、 Q&A:
編號 |
問題 |
說明內容 |
1 |
事業單位及勞工 申請本計畫之條件為何? |
事業單位與受僱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後,須通報事業單位所 在地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始可申請本計畫。 |
2 |
這計畫受理到何時?實施期程多久? |
受理申請期間自 109 年 2 月 21 日起,至 109 年 8 月 31 日 止(以郵戳為憑)。 實施期程:事業單位辦訓期間自受理申請開始至 109 年 12月 31 日止(惟仍以事業單位減班休息期間為準)。 |
3 |
補助項目有哪些?補助多少? |
1. 勞工:參加分署自辦或委辦之職業訓練課程,補助全額訓練費用。 2. 事業單位: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補助最高 350 萬元(計畫修正前為 190 萬元)。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 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等。 3. 勞工於參加訓練課程,得依實際參訓時數補助訓練津 貼,補助標準: (1) 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 158 元發給。補助時數不得 超過每月與受僱事業單位約定減少之工時數,且 每月應達 16 小時以上,120 小時以下(計畫修正 前為 100 小時),參訓勞工最高可領到 1 萬 8,960 元的訓練津貼。 (2) 訓練津貼與參訓期間勞保月投保薪資,合計不得超過前一年現職之事業單位投保期間最高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
|
|
|
4 |
勞工如何參訓? |
1. 參加事業單位內部辦理的訓練課程。 2. 免費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自(委)辦的在職 訓練課程及其他經專案核定之課程。(相關課程可洽詢轄區分署) |
5 |
事業單位如何申請本計畫? |
事業單位規劃辦理員工訓練課程者,相關事宜可洽詢所在 地轄區分署。 1.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黃先生,分機 1306 2.桃竹苗分署(03-4855368):繆先生,分機 1911 3.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鄭先生,分機 1502 4.雲嘉南分署(06-6985945):李先生,分機 1308 5.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陳小姐,分機 2703 |
6 |
參訓勞工如何申請訓練津貼? |
1. 參加事業單位內部訓練者,由事業單位於課程結束後, 協助參訓勞工向分署申請訓練津貼。 2. 勞工參加分署自(委)辦或專案核定之訓練課程,其訓練 津貼按月撥付至個人帳戶。 |
7 |
補助款如何撥付? |
1. 事業單位訓練補助費:採訓後補助,一次撥付至事業單 位帳戶。 2. 參訓勞工訓練津貼:得採每期請領方式,撥付至參訓勞 工個人帳戶。 |
8 |
協議書約定之縮 減工時期間外參 加訓練,可否請領 訓練津貼? |
計畫規定事業單位實施訓練課程,應於上午 8 時至下午 8 時之間。訓練課程應於勞資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之 時段內辦理,故協議書所載縮減工時期間之外者,不在補 助範圍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