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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困製造業 政府補貼四成薪資共三個月 排除外籍員工 期間不得無薪假或減薪裁員

艱困製造業 政府補貼四成薪資共三個月 排除外籍員工 期間不得無薪假或減薪裁員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十七日臺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導致製造業飽受衝擊,為減輕業者負擔,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417日邀集經濟部次長林全能,召開「行政院紓困振興方案」記者會,說明第二階段製造業紓困振興方案措施。針對營收減少五成以上的艱困產業,補貼每位員工薪資4成,每人每月上限2萬元,即四月至六月薪資共計3個月,並按員工人數提供企業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每位員工補貼1萬元。

 

        此外,企業於受補貼期間,不得有減班休息、裁員或減薪的情形。經濟部表示,由於此項方案是以照顧本國員工為目的,因此外籍員工不在補助範圍。

 

        適用此項薪資補貼的業者,須為營收減少五成以上的艱困企業,包括製造業、技術服務業,如為製造業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免辦工廠登記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如為領有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只要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規範也適用,預計可補助30萬名以上企業員工。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某製造業者僱有200位員工,若每位員工原薪水皆為4萬元,自4月起遭減薪30%2.8萬元,由政府補貼三個月薪資共960萬元,以及營運資金200萬元共計1,160萬元,自4月起每位員工仍可領月薪4萬元,但企業每月僅須支付每位員工月薪2.4萬元,相較原先少支付4,000元,希望穩定勞工就業,幫助勞資共同度過難關。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416日止,全台實施減班休息企業共588家、14,821人,因特別條例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中,經濟部目前正草擬相關須知,如順利最快月底開放申請,也已請各產業公協會了解廠商需求,儘早提供相關文件供預審。

 

        其他措施包括工業區土地租金、公共設施維護費等相關費用減收緩繳,各工業區服務中心已陸續開始受理申請。工業區及加工出口區土地租金,得選擇緩繳1年或減收2成。

 

        水電費減免部分,適用期間為10931日至109930日,營業額減少達15%者,減免水、電費10%;營業額減少達50%者,減免水、電費30%,免額外申請。

 

        擴大融資及信保額度部分,受影響中小型事業振興資金貸款融資額度,將從新台幣2千萬提高至1.5億元、非屬中小型事業融資額度則將從8,000萬元提高到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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