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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拒絕或妨礙勞檢 6/12起可按次處罰 違反勞基法 裁罰金額與處分期日將公布
企業拒絕或妨礙勞檢 6/12起可按次處罰 違反勞基法裁罰金額與處分期日將公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條文,總統6月10日公布,
《勞動檢查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條文都是由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提出修法草案,立法院在
事業單位時常發生拒絕勞檢之情事發生,勞工之職場安全無以保障,因此立委提出修法。勞動部職安署主秘林毓堂說明,去年有8家事業單位因拒絕勞檢被處罰,現在遇到事業單位拒檢時,原本僅能開罰一次,自
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違反法令且被處以罰鍰的事業單位,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和負責人姓名,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修法後,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主管機關除了現行規定,另外還要公布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明,依照《勞動基準法》第80條之1條文,地方縣市政府在6月12日後做出的裁罰都應公布裁罰金額、處分日期等資訊,勞動部也會調整平台系統,讓相關資訊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