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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種大麻 泰勞判刑3年

    泰國籍勞工彭沙去年3月在宜蘭縣蘇澳鎮租屋處頂樓及公司2樓屋頂種植8株大麻盆栽,被警方逮捕。宜蘭地方法院2日判他有期徒刑3年,執行完畢時驅逐出境。 31歲的彭沙在蘇澳鎮龍德工業區工作,警訊時,他供稱去年農曆年間到桃園縣玩,有不認識的人給他10顆種子,他以為是蔬菜,拿回家栽種。 但彭沙公司的工作人員證稱,泰勞雖會在工廠旁種菜,但大部分種在地上,少數種在盆子,至於頂樓因沒辦法開水龍頭澆水,並不方便,不會在頂樓種植。 法官認為,彭沙知道種植的是大麻,也知道大麻是我國法律規定的毒品,才把大麻種在無人的頂樓,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他判刑3年,扣案的7株活體大麻均沒收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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