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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提點子 停止移工逃逸雇主等3個月遞補 增加線上舉報系統 失聯12小時即可通報
民眾提點子停止移工逃逸雇主等3個月遞補 增加線上舉報系統 失聯12小時即可通報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針對在台失聯移工問題,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點子,重點為「如何保障雇主、處理外籍勞工逃逸與失聯,並進而提供罰則增加逃逸阻力」提議,建議增加線上舉報系統讓雇主12小時失聯即可線上舉報或是App 通報移民署,停止外籍勞工逃逸懲戒雇主3個月無法遞補的規定,外籍勞工失聯尋獲或其自首後,應面臨罰款、刑責等。
民眾「Heidi」在109年10月10日提議,「支持修法改善外勞管理制度,保障受照護者及合法僱主、仲介之權益」,截至
提議說明,台灣給外籍勞工的薪資與健保等福利,在亞洲引進外籍勞工市場上是有競爭力的,但目前台灣的現在制度以保護外勞、不保障雇主為主軸。台灣每年累計逃逸、失聯外勞根據移民署統計為5萬人,台灣雇主遇到外勞惡意失聯、逃逸不僅申訴無門、毫無保障,權責機關亦往往無法查獲逃逸外勞,直到該失聯外勞自行投案。移工投案通常都是獲取足夠報酬、決定回國,才自行投案。
提議指出,其實逃逸外勞眾多的問題根源不是出在聘僱者或仲介,而是出在外籍勞工、非法仲介、非法聘僱的雇主身上。
建議增加線上舉報系統讓雇主12小時失聯即可線上或是App 通報移民署直接進入通報系統,幫助警方或權責單位緝查。台灣生活一日圈的便利下,失去聯繫須等待3天,時間太長。
修正《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勞工失聯,限制雇主3個月不得再聘請遞補的限制,尤其是照護病人工作的家庭看護工部分。
現在武漢肺炎的疫情,引進外勞更困難,若最近逃逸的外勞仍舊有近兩千名,這其中又有一半是家庭看護工,亦即有一千個家庭,先得3個月不得申請遞補,因為缺工,最少會是半年的空窗期。
積極的取締逃逸外勞,建議規範每個外籍看護工在台工作,必須以其真實身分申請手機門號,必須是能追蹤其電話發話的系統,也能追蹤其行蹤,一旦發生逃逸跟失聯的狀況,再啟動其追蹤行蹤的功能。
建議參考新加坡的規定,依照法規,其有非法工作、非法居留等違法事由,該移工必須面臨罰款、刑責後,方得遣送回國。並限制其未來再度來台工作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