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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移工指引 增加四大強制規範 仲介認為宿舍承租不易 新規定窒礙難行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六月廿一日臺北報導】

 

    為促使聘有移工的雇主加強落實防疫工作,勞動部再次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強制要求移工的工作區及生活區應分艙分流,同產線移工應住宿於同一地點;不同雇主的移工不得混住、公共區域應依照移工住宿樓層分時段使用、每天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接觸史與是否群聚等資料,並應備有1人1室隔離空間等。仲介業者認為,根本性的問題在於移工住宿地點難找,新規定不切實際,只是政府用來卸責的手段。

 

    雇主未符合前述規範,原則最多2週內改善,限期未改善將對雇主及受委任的仲介業者,分別處以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將廢止聘僱許可。

 

不同雇主移工不得混住 違規情節重大廢止許可

 

    指引並訂出四項建議措施,包括調整產線人員間距,或運用宿舍閒置空間,增加移工居住面積,以保持社交距離;協助移工購買物品,減少移工外出需求;針對有症狀的移工儘速安排篩檢,並於結果出來前預防安排居住1人1室等。

 

    指揮中心表示,基於近期苗栗縣電子廠移工群聚感染案件,勞動部再強化移工工作及生活住宿管理,明定部分指引內容具有強制性質,後續將配合法規修正,要求雇主落實防疫措施,避免發生防疫破口。

 

    雇主在疫情期間未依指引規範妥善辦理,將視情節輕重,要求雇主限期改善,或立即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此外,違規情節重大者,將再針對聘僱移工名額予以廢止或不予許可。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業者未善盡受任事務而違反防疫措施,同樣也會面臨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長許銘春回應媒體提問時表示,新的規範主要針對產業移工,但如果社福移工也有居住移工宿舍的情形,也需符合指引中分艙、分流、分時的規範。

 

    勞動部指出,已偕同地方政府分階段開始訪查全臺移工宿舍,對於先前待改善的雇主,將於近期辦理複查,並依新修正的指引要求雇主改善。另外,針對違反指引規定的企業雇主,將再與經濟部、科技部合作輔導,加強防疫。

 

引進人數較少衝擊最大 新規僅是政府卸責手段

 

    新的規定,讓不少仲介業者都感到很崩潰。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杲傑表示,外界對於移工本就存有偏見,屋主經常不願意租,加上這次疫情影響,讓移工宿舍更難找到空間,基於安全考量也不可能在生產區域設置,他直言,這種無法執行的規定,充其量只是增加處分對象,把責任推卸給仲介,根本無助於防疫,令人觀感很差。

 

    黃杲傑認為,與其制定這種不切實際的條件,不如生產線不分本、外勞,盡快大規模施打疫苗,對防疫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全聯會常務理事呂錫安指出,除非是引進人數多的大廠,都由同一家仲介公司管理,所受影響相對較小,否則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引進的人數往往只有個位數,要不混住真的很難。他強調,雇主不是不願租,而是租不到,這是根本性的問題,不要說兩週,就算兩個月都未必能改善。

 

    呂錫安說,就防疫的考量,直接在廠區規劃移工宿舍最安全,不會有不同廠交叉感染的問題,因此他建議,先不要求建物公安,只要消防安全符合規定即可,如果都不給彈性真的會很難執行。

 

    因近年移工夫妻檔一起來台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多,有些會選擇自行在外租屋,仲介業者認為,移工如已切結搬出,自願不住雇主提供宿舍,也不應再課以雇主跟業者管理責任,也不能適用這套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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