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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轉換雇主需辦PCR檢驗 疫情降級近期將檢討 疫情降至二級 製造業等輪班人員工時回歸正常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廿九日臺北報導】
有雇主詢問,疫情警戒已降為2級,何時取消移工應加附PCR檢驗之規定?勞動部表示,疫情警戒已降為2級,防疫措施將視國內疫情狀況,持續滾動檢討,並適時對外發布說明,不過現階段,移工轉換雇主、或辦理60日以上調派,仍需依據相關規範辦理PCR檢驗。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7月23日宣布,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至第二級,各部會得依指揮中心所發布之通案性原則另訂指引。
勞動部說明,為避免移工轉換雇主、調派或工作延伸造成防疫破口,經指揮中心指示,自110年6月6日起暫緩移工轉換雇主、調派或工作延伸。另考量國內疫情趨緩,指揮中心已宣布有條件解封,包含自110年7月1日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雇主、7月13日恢復事業類移工轉換雇主及7月19日恢復60日以上調派,以上解封措施,移工應依規定採檢PCR。勞動部也已修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以利雇主、仲介公司及移工遵循辦理。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疫情警戒自7月27日降為2級,移工轉換雇主、或辦理60日以上調派,仍應依據上開規範辦理PCR檢驗。上開防疫措施,將視國內疫情狀況,持續滾動檢討,並適時對外發布說明。
在疫情第三級以上警戒時,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的輪班人員,經由工會或勞資會議,申請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為8小時,並在降級後30天內恢復,勞動部提醒,7月27日疫情降至二級,這4行業若沒有適用其他放寬工時規定,在8月27日起工時需回歸正常。
勞動部表示,先前經濟部評估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之輪班人員,在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以上時,因居家或分流上班、邊境管制等,於人力調度、移工補充及員工請假等多項因素交錯下,恐有人力調度困難,致供貨不及或無法運作情形。
勞動部在110年6月4日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增列製造業、批發業、綜合商品零售業、倉儲業之輪班人員,並為使解除第三級警戒標準後有適當之過渡期間漸次調整班次,回歸一般規定,給予30天調整期。
因疫情警戒今天起降為二級,勞動部提醒,若後續沒有再升級,且這些行業沒有適用其他放寬工時規定,這些行業的輪班人員必須從明天起的30天內,也就是8月27日起必須將輪班間隔回歸至11小時,後續若發現有雇主違反規定,將會開罰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