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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持續查核製造業聘僱移工人數及比例,避免超額聘用移工
為保障本勞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工,勞動部依規定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移工人數及比例,截至110年8月止,勞動部已經針對聘用移工廠商實施54次定期查核,累計查核134萬餘家次,因為移工超額被廢止許可製造業廠商累計有4,393家、廢止許可人數6,506人。
109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109年5月查核製造業家數首見減少,109年11月查核家數降至3萬8,938家,直至110年5月查核家數回穩且家數還增加,到110年8月查核家數回升至3萬9,072家。
根據資料,自97年5月首次辦理定期查核,至110年8月底,製造業定期查核已實施54次,累計總查核達134萬5,919家次,不符規定比例的雇主累計3萬9,000家次,約占查核總家次2.90%,累計提報廢止有4,393家次、廢止移工人數6,506人。
勞動部110年8月定期查核資料,計查核雇主3萬9,072家,發函通知雇主限期改善1,153家,佔查核家數2.95%,另外97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與聘僱許可,而廢止許可移工人數137人。
勞動表示,3萬9,072家雇主其中1萬6,145家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安費引進移工配額滿3個月接受查核,其中699家雇主移工超標要求限期改善,有70家須提報廢止移工配額,廢止移工人數92人。
勞動部提醒,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減少移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除被廢止超額之移工聘僱許可外,仍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說明,針對定期查核未符合規定的事業單位,會發函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求才登記,以及專案媒合推介本勞,當雇主所僱本勞減少以致移工人數超標,可透過增聘本勞,或是減少移工方式,讓比例符合規定。
為了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缺工行業,勞工若失業連續達30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等,向公立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並推介到3K產業、照護服務業或營造業就業達30天以上,就可領到就業獎勵5,000元;就業7個月起每月可領6,000元,第13個月起可增加到7,000元,總共領18個月共可領到10萬8,000元。
勞動部指出,缺工獎勵津貼成效,110年1月至9月推介到製造業上工有2,358人、就業有1,113人;至於推介到照護服務業上工有6,655人、就業有4,866人,以及推介到營造業上工有348人、就業有141人。
【資訊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