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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核准6家醫療保單,12月起移工入境雇主須購買新冠肺炎醫療保險

        勞動部經指揮中心同意開放移工專案引進,其中要求移工入境前,必須投保COVID-19醫療保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已核准6家醫療保險保單,勞動部表示,自110年12月1日起,移工入境應先由雇主為其投保COVID-19醫療保險,保險期間為移工入境日起30日,保險給付額度為新臺幣50萬元,保費約1,200元以下。

 

        勞動部說明,已簽核指定110年12月1日入境的移工,雇主應為移工購買商業保險。雇主聘僱人數4人以下,由移工擔任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並出具委任書授權雇主代理投保,由雇主全額無償墊付保費並放棄保費請求權;雇主聘僱人數5人以上,由雇主擔任投保單位,移工擔任被保險人,雇主為移工購買團體保險並負擔保費。

 

        勞動部強調,雇主於移工入境前為其購買商業保險,由雇主全額無償墊付保費並放棄保費請求權,不得向移工請求償還或不得以工資抵扣。如雇主直接自工資扣除,將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與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條規定,可處以罰鍰6萬至30萬元,並廢止許可。

 

        勞動部經指揮中心同意,110年11月11日開放移工專案引進,其中一項要件就是要求移工入境前必須投保COVID-19醫療保險,由於國內無相關保單,因此金管會督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協調產險公司研發,對於移工入境日起30日內,經診斷確定罹患COVID-19且列為境外移入案例者,提供保險金額新臺幣50萬元之實支實付住院醫療費用保障,支應境外移入確診時的隔離醫療費用為此,保費不超過1,200元。

 

        有6家保險公司參與,包括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國泰世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

 

        勞動部執行專案引進移工第一階段已結束,自110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專案引進移工統計數據,登錄申請人數有813人,取得床位人數有743人,實際入境人數有610人,其中家庭看護工有495人、產業115人。

 

        配合春節國人返鄉,目前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站(https://fwas.wda.gov.tw/)登錄申請集中檢疫床位暫停,將等指揮中心調度床位數後,若有空床位釋出,將會在網站公告,建議時時留意網站資訊;集中檢疫床位登錄一樣是採入境積分制安排移工入境順序,得分相同者以簽證日期排序,若簽證日期亦相同則以電腦抽籤決定。

 

【資訊來源: 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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