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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關廠案重現 勞動部清查勞退舊制 5.7萬家企業需清查 明年底前完成9成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十二日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12名關廠工人勝訴,免還政府催討款項,其中480名已還款,政府是否退還總額約2億元款項?12日上午成了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焦點,勞動部長潘世偉表示,勞動部已就要不要還、該怎麼還、經費從哪來等進行研議,邏輯要有適當論述,即便最後以「政治決定」還款,但重點是如何找出2億元,最快2個月內提出研議方案。
    另外,為避免未來還有關廠工人未爆彈,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勞動部清查勞退舊制,要求僱主補足準備金,若未補足或提撥不足,將研議依照財政部對欠稅者增訂限制出境處分,立委希望勞動部加緊在勞動基準法裡修訂相關罰則。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提出臨時提案,針對勞退舊制,勞動部去年抽查1.4萬家企業,查出尚有80家企業未依法開戶提撥勞退準備金或提撥不足,在勞退新制,以提撥率99.76%換算,推估尚有1.3萬多名勞工的僱主,未依法提撥退休準備金,這些都是將來關廠工人的未爆彈。
    立委要求勞動部在今年12月底、明年6月底和明年12月底前,3個時間點都應針對勞退舊制清查情形向立院提出報告,預估完成5.7萬多家企業的9成以上,要求未依法開戶提撥勞退準備金或提撥不足的企業在一定期限提撥,若未提撥或補足,無論勞退舊制、新制,只要未提撥勞退備金的雇主,都將比照財政部對欠稅者限制出境處份,要求勞動部應加緊並研議在勞基法修訂相關罰則。
    勞動部說明,勞基法修正案已經提行政院審查,其中有增訂條文要求僱主應於年終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是否足額,若不足額,應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否則將處罰鍰。未依規定給付資遣費及退休金的僱主,也將修法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45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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