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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料停工屬經營風險 得支付工資 公司在氣爆災區停班 雇主可不支付工資
高雄市苓雅、前鎮區發生氣爆災害,造成28 人死亡、300 人受傷,由於氣
爆致今仍有地方列為災區,無法上班上課,對此勞動部表示,若因災區無法進
入而被高雄市宣布該區域停班者,因不可歸責勞、雇雙方,雇主可不給付工資;
但若因氣爆斷料而停工,則屬廠商經營風險,雇主仍要支付工資。
高雄氣爆事件仍在救災階段,事故區域未排除風險,高雄市政府連續幾日宣
布前鎮區與苓雅區停班停課,迄今仍有部分區域未解除管制,石化業下游廠商
也因供料不及而停工。
勞動部近日接獲上百通高雄氣爆停班區的員工或企業主詢問薪資爭議,還有
不少勞工抱怨,公司位在氣爆災區,或是住家在災區,但老闆仍要求正常上班。
勞動部表示,高雄市政府依災害防治法權責宣布停班停課,與一般颱風、地
震天災停班不同,要看停班原因。若因災區仍有危險,或因救災需要,位於災
區內的公司行號無法營業,屬不可歸責雇主與勞工,雇主可不給付工資,但勞
工不算曠職;但雇主若為清理上班地點需要,雖可請員工到班,但必須給付加
班工資,或事後補假。居住於災區的勞工適用相同處理模式。
高雄氣爆事件後,行經災區的管線停止供料,致廠商停工,勞工無班可上;
勞動部表示,公司營運可能因為無訂單或船期影響供料,此為經營風險,屬雇
主應承擔的責任,員工雖無班可上,但雇主仍要支付工資。
另外,勞動部為提供受災民眾就業服務及維護後續重建工作安全,已設置應
變小組並提升決策層級,統籌相關應變及災後重建安全等事宜;包括因應後續
復原工作時間較長,勞動部提供受災民眾臨時工作津貼(暫定3 個月、名額5百
名),協助災害重建所需人力及受災失業者儘速就業。
災區內受災之事業單位、勞工其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國民年金之保險費,
以及勞工退休金之提繳金得以緩繳6 個月,並免計滯納金;勞保局將秉持「從
寬、從簡、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受災勞工申請各項保險給付。
勞動部表示,為協助高雄市政府對本次災害後續復原及重建安全,將動員各
項資源,提供各項服務,並呼籲石化業者提高風險意識,避免重建過程發生類
似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