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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喪葬津貼 菲勞勞動契約無須驗證 簡化申請程序 北中南三分處統一規定
為簡化菲勞請領勞保喪葬津貼的程序,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菲勞中心宣布,即日起不需提供勞動契約認證。
MECO表示,過去具勞保身分的菲勞在臺工作期間如發生死亡,其父母、配偶或子女申請喪葬津貼,必須檢附勞動契約3份至菲勞中心驗證,但考量到勞動契約主要目的在於規範菲勞與雇主之間的權利及義務,與申請勞保給付之間實無關聯,在和我駐菲代表處確認後,MECO北中南三分處也達成共識,不再要求驗證勞動契約,僅保留護照、居留證需至MECO驗證的規定。
MECO說明,申請外勞喪葬津貼,應提供居留證、護照影本各3份,至該處於長春路的辦公地址辦理驗證,若無法自行辦理,應加附經公證的委託書。
駐菲律賓臺北經濟貿易代表處(TECO)的申請作業,則應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檢附經菲律賓外交部等單位驗證的死亡證明,另外TECO將視個案狀況,要求提供出生證明、婚姻證明,或其他可判別申請人與菲勞之間關係的各類文件,前述資料將由TECO做審查,約需5個工作天完成。
勞保局在收到申請書及各項應備文件後,將於10個工作天內核付,並在3至5個工作天匯入申請人指定的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依照現行勞保相關規定,喪葬津貼係按其家屬死亡當月起錢6個月勞保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父母、配偶死亡,發給3個月,年滿12歲子女死亡,發給2.5個月,未滿12歲子女死亡,發給1.5個月。此外,根據勞保條例第30條規定,保險給付請求權,自得請領日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