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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平均眷口數調降 雇主負擔減少 外勞費率9% 新保費分攤金額表已寄出
健保署公告,自104年1月1日起,全民健保平均眷口數將由現行的0.7人調降為0.62人,外勞雇主每月負擔的健保費將減少。以投保金額19,273元計算,調整後雇主每月負擔920元,較之前減少45元,外勞每月負擔金額維持在284元不變。健保署估計,全臺事業單位一年的保費將減少70億至109億元,調整後的費用,將於明年2月底寄發繳費通知。
健保署表示,健保法第29條之規定,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投保單位或政府應負擔之眷屬人數,依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實際眷屬人數平均計算。近年受到少子化影響,國內平均眷口人數減少,健保署依最新統計結果,公告自104年1月1日起平均眷口數調降為0.62人。
健保署解釋,事業單位無論聘僱員工是否為單身或有帶眷屬,保費計算時都會加計平均眷口數,因此所負擔的保費金額在這次調整會受到影響。而多數外勞以第一級19,273元作為投保金額等級,以投保單位(雇主)負擔60%計算,負擔保費為投保金額*保險費率(4.91%)*負擔比率(60%)*(1+平均眷口數),外勞雇主每月應負擔金額為920元,較現行的965元減少45元。
第二級月投保金額20,100元,投保單位每月負擔959元,被保險人本人296元;第三級月投保金額21,000元,投保單位每月負擔1,002元,被保險人本人309元。
勞工自付保險費負擔比率30%,外勞或以第一級投保的兼職打工族,每月應負擔的金額為284元不變。
事業單位每月應繳保費,由健保署按月寄發,當月份繳費通知將於次月20日寄出,因此雇主將在明年2月底前收到調降後的健保費繳費通知。
※勞、健保費投保薪資以19,273計
項目 |
適用對象 |
103年12月31日前 適用 |
104年1月1日後 適用 |
||
勞工負擔 |
單位負擔 |
勞工負擔 |
單位負擔 |
||
勞保費 |
適用就保對象 |
367 |
1,282 |
386 |
1,349 |
不適用就保對象 (即外籍勞工) |
328 |
1,147 |
347 |
1,214 |
|
健保費 |
適用本、外勞 |
284 |
965 |
284 |
920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諮詢專線:0800-030-598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網址:首頁>一般民眾>保險費計算與繳納>保險費計算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18&menu_id=679&WD_ID=732&webdata_id=4669